超凡战士——绿色贝雷帽(SFG)特种部队军官自传
作者:搬砖的小路【译】 来源: 军用特种,军用迷彩双肩背包 2017-05-14 12:10:47 阅读:次
前言当你在阿富汗的土地上垂死挣扎,那些女人们就会出来榨干你最后一丝鲜血。他们会转着你的步枪最后爆了你的脑袋。而你会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见上帝。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
前言
当你在阿富汗的土地上垂死挣扎,那些女人们就会出来榨干你最后一丝鲜血。他们会转着你的步枪最后爆了你的脑袋。而你会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见上帝。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Rudyard Kipling [The Young British Soldier]你不能把自由强给加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人民必须要自己去争得自由,这样他们才会尊重自由,保护自由。人民必须要真正参与进争取自由的斗争中才能明白自由是多么来之不易。世世代代的美国人民就为自由做着不停的努力,包括我的五代先辈,而我也在追随他们的步伐。能够为我们的民族自由做出贡献,我不胜荣幸。我希望我的个人历程能鼓励那些想要投身于军事行业的年轻人们。他们会接过民族自由斗争的重任,让它继续熠熠生辉。我同样也希望我的故事能让所有爱国者们都回忆起他们自己的经历,无论是我的老一辈—他们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是现在奋斗在第一线的士兵们。对那些有家庭成员或是爱人到部队中服役的人们,我相信书中的解释能够帮助你们理解他们的具体职责。但是首先,我要为那些在通过我们“指导,合作,最终自己战斗”的阿富汗当地人们祈祷,希望他们能够与我们一起见证和平到来之日。我们不能也不该去试图解决世界上的所有问题。但是一旦条件允许,我们就会通过“指导,合作,最终独立战斗”引导当地人的方式达到我们的民族目标。我在退出了Beta Theta Pi会的二十年零四个月后,那时 Epsilon Chapter的主席还在Kentucky的Danville(注:Beta Theta Pi 和Epsilon Chapter都是美国的联谊会),我加入了驻到阿富汗的联合特种行动部队。这支部队由超过四千名来自七个国家的不同性别的人组成,他们在阿富汗及其周边地区与穆斯林极端分子战斗。当我加入了这支部队后,天天都与满是泥渍的靴子和沙漠迷彩服作伴,头顶着一个巡逻帽,上面缝着上校标,感觉仿佛和我熟悉的Kentucky(作者的家乡)隔了十万八千里。我的徽章是一只美国雄鹰,一只爪上抓着橄榄枝,另外一只爪子上面握着一支箭。一只美国雄鹰的眼睛能够一望千里,锁定目标。当需要的时候,这只老鹰就能从高空俯冲而下,对准猎物来一次精准且致命的突袭。我尽全力学习老鹰的这种能力,这意味着对于我来说即使是站在阿富汗的群山之间,也能准确的对敌人实施致命的打击。在阿富汗我接到了我有生以来最艰巨的任务。我要用尽我的所有知识-无论是我在当兵时学到的,还是我在成长中获取的,甚至是我在童年时代所明白的,才能完成这项任务。每天晚上我都对上帝祈祷:“主啊,我一定不能辜负我自己的士兵啊!”。、在我毕业二十年后接手阿富汗的指挥工作之前,我先是被任命到常规陆军做一名中尉。当我的父母依靠在我肩膀上中尉的那条横杠上时,我成为了我们家族报效祖国的第六代人。那条中尉的军衔本是我父亲在二战时被授予的。我父亲本是在 田纳西大学的军官训练预备队,但是在他计划毕业一年前,即1942年,我们的军队就已经和纳粹全面开战了。我父亲响应了“军队现在就需要你”的号召,正式成为了一名军人。当时就是:“恭喜啊中尉,你可以晚点再上课了,因为你要完成你的任务!”所以在1943年,西点军校有两批毕业生:一批就同往年一样完成学业,还有一批,比他们早毕业六个月-因为国家当时要的军官比西点军校给的多得多。从那时起绝大多数的军官都不是西点军校毕业的了。在德国时,因为父亲是一名中尉,所以在第八十四步兵师的一个重武器连队当排长。他在德国人开启the battel of Bulge(即“坦克大决战”)前负伤。他在英国和法国的医院接受了几个月治疗,一康复就立即返回了他的部队和他的排集合。当时战争已经走向尾声,而他被告知他的代替排长不幸在一场战斗中牺牲了。我父亲跟我说,上帝一直在照顾他,因为他很幸运的负了伤并且因此才能活到战争的结束。但是我觉得朝我父亲开枪的纳粹鬼子可没准备让他当个活到战争结束的幸运儿。我在1983年接受部队任命,正好是我父亲被任命的四十年后。而我的父亲对于我没有直接被任命为一名步兵军官感到很是惊讶,因为在他的年代几乎每个中尉都被任命为步兵军官。的确1943年就是这样,因为部队最需要的就是步兵军官。“你要是有双好脚,那你就是当步兵。”二战时,你可能最后被派去撸大炮,但是步兵就是你的第一个职位。但在1983年我是直接被任命作为一名火炮军官。在我研究我和我父亲那个年代的军队的差异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我和我父亲的联系。有一次我问我父亲在他们那个年代都是怎么计划搞大新闻的,他说:“我真是不太记得他们计划的时候有哪些细节我掺和上了。我就记得有一回,当时我们进入德国的时候,有一个团往左走,有一个团往右面走,而我们团呢,走的中间。”而计划呢,“大家穿过那些小村子的时候,看见动的就开枪。”我又看了我们现在的计划-细化至每一个小队,每一个人都对当前的战术形势有着完整的了解:指挥官的意图、应急方案、有些事是否正确按照分支顺序执行以及整个指挥链的运作。如果指挥官阵亡了,谁去接手指挥?主队什么时候从A队变成B队?但是二战那时候好像就是“你左我右然后咱们去把那个村子杀个光吧!”其实有的时候KISS原则就是最有效的(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你不用特别出色,只需要比你的对手更强就行。而二战那时候我们比任何人都强,这才是硬道理。我在当兵时真是非常幸运,因为我没有受过伤。伤口是你的敌人强加给你的。好几次敌人都朝我开火,但是一次也没打中过。我觉得上帝留我可能还有其他用处。我倒是受过几次小伤,撞肿过几次,擦伤过几次,还有跳伞的时候把筋给抻了贼疼。我膝盖和脚踝那都撕裂了最后还感染,但我从来未因战斗负伤。我的几代祖辈都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我妈妈作为一名平民空中巡航员,驾驶一架小型单翼飞机巡逻。她在田纳西大学学习的时候参加了一个项目,这个研究项目的目的就是测试女性是否能够驾驶飞机,在那里,她学会了如何驾驶飞机。她和其他一些志愿者一起执行了这些在Knoxville附近不太起眼的几座小镇的“侦察任务”。其中的一座小镇叫做Oak Ridge。她们不知道的是,在Oak Ridge她们执行的任务其实是曼哈顿计划,帮助建设一座核弹小镇。我的爷爷, Walter Lee Morris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海军服役,我的名字也因他而起。他的一个室友,是尚且年轻的Norman Rockwell(美国著名画家,插画家,不知是不是重名,但对比该画家的生卒年月,和一战时加入海军的经历我认为是同一个人)。我现在那这我爷爷在参加“为了结束战争而发起的战争”(即一战)时带着的圣经,上面是我爷爷的父亲为他写的寄语:“如果你认真读,用心领会,那么上帝的祝福将与你同在。”结尾是“给老子使劲读”。对于一个1917年上战场的年轻人来说,这真是金玉良言,当然,现在对我来说也一样-一生我都在追随着他的指示。我父亲的爷爷,也就是我的曾祖父,Felix Motlow (我父亲的名字就是以他命名,叫做Charles Felix Herd)在南北战争时期,是一名南方联盟军队的步兵。他在田纳西第一志愿军团服役。1861年4月,在南加利福尼亚,南方联盟军 Pierre Gustave Toutant Beauregard将军向 Ft. Sumter开火前,田纳西第一志愿军团刚刚成立,我曾祖父就加入了。那时,他还非常年轻。第一田纳西军团属于北弗吉尼亚军团,我的祖父和他的战友们与Pickett将军在Gettysburg冲锋陷阵。在Virginia的Culpeper 附近,有一座叫做Cedar 的山,我曾祖父他们在那里打了一场仗。凑巧的是,我还年轻的时候,住在华盛顿,去过两次这座叫Cedar的山,其中一次就是和Bull Run打猎俱乐部的成员一起去打狐狸,当时我是队长。我觉得当时骑着我的纯种马翻过山丘可要比我曾祖父穿着破裤子躲地雷好玩得多。在Lee将军于1865年4月9号投降,战争结束时,我曾祖父是军团的七个志愿者中唯一一个能从Virginia的Appomattox Court House走回田纳西的人了。我曾祖父的父亲, John Motlow中尉,在美国革命战争中服役。在经历了战争期间的一次印第安大屠杀后我曾祖父的父亲是他家当时仅存的两人之一。有天下午,他和他的姐姐他的父母正在马车上,被一个领着一队叛变的印第安人的英国雇佣兵拦下了,而这个英国人叫做血腥巴特(Bloody Bart)。在这场战争期间,英国招募了一大批雇佣军去招惹当地的印第安人,借此打击美国的爱国者们。这也是为什么(印第安人)的剥人皮在北美变得臭名昭著的原因。印第安人每剥下一张皮,英国人就会付钱给他们以此来鼓励他们继续和美国的爱国者们作战。即便是战争就是以后,一些雇佣兵和一点人仍然觉得抢劫一些爱国者可以赚大钱,所以他们会经常实施抢劫,并且有时候还会剥下受害者的皮。这个血腥巴特和他的小喽啰们就是那种人。他们袭击了我曾祖父的父亲一家,杀害了他的父母,并且剥下了他姐姐Mary Motlow 的皮(我的姐姐 Mary Motlow Herd Jackson 因她的名字而命名)。那伙强盗觉得我曾祖父的姐姐的头发是红色的,比较特别,所以没有杀掉她,但是她的下半辈子都要带着帽子活着了。他们要杀的下一个人就是我的曾祖父。那些印第安人把他挂起来,马上准备要杀掉他的时候,血腥巴特好像说了句:“等会儿,把他的靴子先脱下来。”就站在那些印第安人脱下我曾祖父父亲的一只靴子的时候,他狠狠地踹了几脚,在混乱中设法逃跑。他可能是光着一只脚,被印第安人追着跑了一整夜。他在一条小溪的上游处躲避追捕(那条小溪就在 Carolinas,离他们的地产很近,现在正式被命名为 Motlow溪)。印第安人不停地找,但是他们跑过了我曾祖父父亲的藏身处,并且他此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我们家族的传奇(指曾祖父父亲逃离印第安人的追捕)不停地被人们所提及,而他自己也在他所居住的小村子里颇有名望。这场悲剧发生几年后,他发现血腥巴特因为在附近一村子偷马被捕。而他去找县治安官要求保释血腥巴特,治安官同意了。我曾祖父让血腥巴特先冷静了一会,接着当众给了那龟儿子一枪。随后我曾祖父快步登上马鞍,骑着马去田纳西州掌管因他在独立战争中报效祖国而被授予的大片田地去了(老头子挺潇洒)。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家在二百年前成了田纳西人,同时我的祖母也在那里的农场长大。我家的历史要追溯到我曾祖父的父亲和他的父亲那里。曾祖父的爷爷曾经在北 Carolina的Granville郡接受William Eason上校的命令殖民地民兵中服役。那时是1754年,法国与印第安人开战。当战争打响的时候,他和他的邻居们带上火枪加入了战斗。这就是我的家族,六代从军报效祖国,而且我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就像我到处跟老兵说的那样,“美国的老兵都给他们的国家签了一张空头支票。”但是幸运的是,我的家人都不需要去完全兑现这张支票,并且我的祖先们都没在他们服役期间牺牲。不过的确,尽管没有牺牲,我的家人们仍然为兑现这张支票付出了血汗与泪水。就像其他一些职业一样,当兵似乎是一个家族职业。今天,美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五都是士兵,而这其中一半士兵的家庭成员也在军队当中。这意味着我们的军队在不停的要求着同一家族的人,一代接一代,让他们为国家效力。每当我被邀请谈及爱国主义或军事话题的时候我总是告诉那些人,如果他们家里没有另外一个服役,或者至少在做着另其他有生命威胁的工作为国家做贡献的人,那么他们的家庭可算不上指着这种责任延续的家庭。自由不是光靠我们的税金保护的;保护她的,还有我们的血汗,泪水和我们的年华。译者:搬砖的小路 校对:王牌自行车驾驶员
当你在阿富汗的土地上垂死挣扎,那些女人们就会出来榨干你最后一丝鲜血。他们会转着你的步枪最后爆了你的脑袋。而你会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见上帝。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去吧,像一个真正的战士!-Rudyard Kipling [The Young British Soldier]你不能把自由强给加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人民必须要自己去争得自由,这样他们才会尊重自由,保护自由。人民必须要真正参与进争取自由的斗争中才能明白自由是多么来之不易。世世代代的美国人民就为自由做着不停的努力,包括我的五代先辈,而我也在追随他们的步伐。能够为我们的民族自由做出贡献,我不胜荣幸。我希望我的个人历程能鼓励那些想要投身于军事行业的年轻人们。他们会接过民族自由斗争的重任,让它继续熠熠生辉。我同样也希望我的故事能让所有爱国者们都回忆起他们自己的经历,无论是我的老一辈—他们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是现在奋斗在第一线的士兵们。对那些有家庭成员或是爱人到部队中服役的人们,我相信书中的解释能够帮助你们理解他们的具体职责。但是首先,我要为那些在通过我们“指导,合作,最终自己战斗”的阿富汗当地人们祈祷,希望他们能够与我们一起见证和平到来之日。我们不能也不该去试图解决世界上的所有问题。但是一旦条件允许,我们就会通过“指导,合作,最终独立战斗”引导当地人的方式达到我们的民族目标。我在退出了Beta Theta Pi会的二十年零四个月后,那时 Epsilon Chapter的主席还在Kentucky的Danville(注:Beta Theta Pi 和Epsilon Chapter都是美国的联谊会),我加入了驻到阿富汗的联合特种行动部队。这支部队由超过四千名来自七个国家的不同性别的人组成,他们在阿富汗及其周边地区与穆斯林极端分子战斗。当我加入了这支部队后,天天都与满是泥渍的靴子和沙漠迷彩服作伴,头顶着一个巡逻帽,上面缝着上校标,感觉仿佛和我熟悉的Kentucky(作者的家乡)隔了十万八千里。我的徽章是一只美国雄鹰,一只爪上抓着橄榄枝,另外一只爪子上面握着一支箭。一只美国雄鹰的眼睛能够一望千里,锁定目标。当需要的时候,这只老鹰就能从高空俯冲而下,对准猎物来一次精准且致命的突袭。我尽全力学习老鹰的这种能力,这意味着对于我来说即使是站在阿富汗的群山之间,也能准确的对敌人实施致命的打击。在阿富汗我接到了我有生以来最艰巨的任务。我要用尽我的所有知识-无论是我在当兵时学到的,还是我在成长中获取的,甚至是我在童年时代所明白的,才能完成这项任务。每天晚上我都对上帝祈祷:“主啊,我一定不能辜负我自己的士兵啊!”。、在我毕业二十年后接手阿富汗的指挥工作之前,我先是被任命到常规陆军做一名中尉。当我的父母依靠在我肩膀上中尉的那条横杠上时,我成为了我们家族报效祖国的第六代人。那条中尉的军衔本是我父亲在二战时被授予的。我父亲本是在 田纳西大学的军官训练预备队,但是在他计划毕业一年前,即1942年,我们的军队就已经和纳粹全面开战了。我父亲响应了“军队现在就需要你”的号召,正式成为了一名军人。当时就是:“恭喜啊中尉,你可以晚点再上课了,因为你要完成你的任务!”所以在1943年,西点军校有两批毕业生:一批就同往年一样完成学业,还有一批,比他们早毕业六个月-因为国家当时要的军官比西点军校给的多得多。从那时起绝大多数的军官都不是西点军校毕业的了。在德国时,因为父亲是一名中尉,所以在第八十四步兵师的一个重武器连队当排长。他在德国人开启the battel of Bulge(即“坦克大决战”)前负伤。他在英国和法国的医院接受了几个月治疗,一康复就立即返回了他的部队和他的排集合。当时战争已经走向尾声,而他被告知他的代替排长不幸在一场战斗中牺牲了。我父亲跟我说,上帝一直在照顾他,因为他很幸运的负了伤并且因此才能活到战争的结束。但是我觉得朝我父亲开枪的纳粹鬼子可没准备让他当个活到战争结束的幸运儿。我在1983年接受部队任命,正好是我父亲被任命的四十年后。而我的父亲对于我没有直接被任命为一名步兵军官感到很是惊讶,因为在他的年代几乎每个中尉都被任命为步兵军官。的确1943年就是这样,因为部队最需要的就是步兵军官。“你要是有双好脚,那你就是当步兵。”二战时,你可能最后被派去撸大炮,但是步兵就是你的第一个职位。但在1983年我是直接被任命作为一名火炮军官。在我研究我和我父亲那个年代的军队的差异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我和我父亲的联系。有一次我问我父亲在他们那个年代都是怎么计划搞大新闻的,他说:“我真是不太记得他们计划的时候有哪些细节我掺和上了。我就记得有一回,当时我们进入德国的时候,有一个团往左走,有一个团往右面走,而我们团呢,走的中间。”而计划呢,“大家穿过那些小村子的时候,看见动的就开枪。”我又看了我们现在的计划-细化至每一个小队,每一个人都对当前的战术形势有着完整的了解:指挥官的意图、应急方案、有些事是否正确按照分支顺序执行以及整个指挥链的运作。如果指挥官阵亡了,谁去接手指挥?主队什么时候从A队变成B队?但是二战那时候好像就是“你左我右然后咱们去把那个村子杀个光吧!”其实有的时候KISS原则就是最有效的(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你不用特别出色,只需要比你的对手更强就行。而二战那时候我们比任何人都强,这才是硬道理。我在当兵时真是非常幸运,因为我没有受过伤。伤口是你的敌人强加给你的。好几次敌人都朝我开火,但是一次也没打中过。我觉得上帝留我可能还有其他用处。我倒是受过几次小伤,撞肿过几次,擦伤过几次,还有跳伞的时候把筋给抻了贼疼。我膝盖和脚踝那都撕裂了最后还感染,但我从来未因战斗负伤。我的几代祖辈都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我妈妈作为一名平民空中巡航员,驾驶一架小型单翼飞机巡逻。她在田纳西大学学习的时候参加了一个项目,这个研究项目的目的就是测试女性是否能够驾驶飞机,在那里,她学会了如何驾驶飞机。她和其他一些志愿者一起执行了这些在Knoxville附近不太起眼的几座小镇的“侦察任务”。其中的一座小镇叫做Oak Ridge。她们不知道的是,在Oak Ridge她们执行的任务其实是曼哈顿计划,帮助建设一座核弹小镇。我的爷爷, Walter Lee Morris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海军服役,我的名字也因他而起。他的一个室友,是尚且年轻的Norman Rockwell(美国著名画家,插画家,不知是不是重名,但对比该画家的生卒年月,和一战时加入海军的经历我认为是同一个人)。我现在那这我爷爷在参加“为了结束战争而发起的战争”(即一战)时带着的圣经,上面是我爷爷的父亲为他写的寄语:“如果你认真读,用心领会,那么上帝的祝福将与你同在。”结尾是“给老子使劲读”。对于一个1917年上战场的年轻人来说,这真是金玉良言,当然,现在对我来说也一样-一生我都在追随着他的指示。我父亲的爷爷,也就是我的曾祖父,Felix Motlow (我父亲的名字就是以他命名,叫做Charles Felix Herd)在南北战争时期,是一名南方联盟军队的步兵。他在田纳西第一志愿军团服役。1861年4月,在南加利福尼亚,南方联盟军 Pierre Gustave Toutant Beauregard将军向 Ft. Sumter开火前,田纳西第一志愿军团刚刚成立,我曾祖父就加入了。那时,他还非常年轻。第一田纳西军团属于北弗吉尼亚军团,我的祖父和他的战友们与Pickett将军在Gettysburg冲锋陷阵。在Virginia的Culpeper 附近,有一座叫做Cedar 的山,我曾祖父他们在那里打了一场仗。凑巧的是,我还年轻的时候,住在华盛顿,去过两次这座叫Cedar的山,其中一次就是和Bull Run打猎俱乐部的成员一起去打狐狸,当时我是队长。我觉得当时骑着我的纯种马翻过山丘可要比我曾祖父穿着破裤子躲地雷好玩得多。在Lee将军于1865年4月9号投降,战争结束时,我曾祖父是军团的七个志愿者中唯一一个能从Virginia的Appomattox Court House走回田纳西的人了。我曾祖父的父亲, John Motlow中尉,在美国革命战争中服役。在经历了战争期间的一次印第安大屠杀后我曾祖父的父亲是他家当时仅存的两人之一。有天下午,他和他的姐姐他的父母正在马车上,被一个领着一队叛变的印第安人的英国雇佣兵拦下了,而这个英国人叫做血腥巴特(Bloody Bart)。在这场战争期间,英国招募了一大批雇佣军去招惹当地的印第安人,借此打击美国的爱国者们。这也是为什么(印第安人)的剥人皮在北美变得臭名昭著的原因。印第安人每剥下一张皮,英国人就会付钱给他们以此来鼓励他们继续和美国的爱国者们作战。即便是战争就是以后,一些雇佣兵和一点人仍然觉得抢劫一些爱国者可以赚大钱,所以他们会经常实施抢劫,并且有时候还会剥下受害者的皮。这个血腥巴特和他的小喽啰们就是那种人。他们袭击了我曾祖父的父亲一家,杀害了他的父母,并且剥下了他姐姐Mary Motlow 的皮(我的姐姐 Mary Motlow Herd Jackson 因她的名字而命名)。那伙强盗觉得我曾祖父的姐姐的头发是红色的,比较特别,所以没有杀掉她,但是她的下半辈子都要带着帽子活着了。他们要杀的下一个人就是我的曾祖父。那些印第安人把他挂起来,马上准备要杀掉他的时候,血腥巴特好像说了句:“等会儿,把他的靴子先脱下来。”就站在那些印第安人脱下我曾祖父父亲的一只靴子的时候,他狠狠地踹了几脚,在混乱中设法逃跑。他可能是光着一只脚,被印第安人追着跑了一整夜。他在一条小溪的上游处躲避追捕(那条小溪就在 Carolinas,离他们的地产很近,现在正式被命名为 Motlow溪)。印第安人不停地找,但是他们跑过了我曾祖父父亲的藏身处,并且他此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我们家族的传奇(指曾祖父父亲逃离印第安人的追捕)不停地被人们所提及,而他自己也在他所居住的小村子里颇有名望。这场悲剧发生几年后,他发现血腥巴特因为在附近一村子偷马被捕。而他去找县治安官要求保释血腥巴特,治安官同意了。我曾祖父让血腥巴特先冷静了一会,接着当众给了那龟儿子一枪。随后我曾祖父快步登上马鞍,骑着马去田纳西州掌管因他在独立战争中报效祖国而被授予的大片田地去了(老头子挺潇洒)。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家在二百年前成了田纳西人,同时我的祖母也在那里的农场长大。我家的历史要追溯到我曾祖父的父亲和他的父亲那里。曾祖父的爷爷曾经在北 Carolina的Granville郡接受William Eason上校的命令殖民地民兵中服役。那时是1754年,法国与印第安人开战。当战争打响的时候,他和他的邻居们带上火枪加入了战斗。这就是我的家族,六代从军报效祖国,而且我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就像我到处跟老兵说的那样,“美国的老兵都给他们的国家签了一张空头支票。”但是幸运的是,我的家人都不需要去完全兑现这张支票,并且我的祖先们都没在他们服役期间牺牲。不过的确,尽管没有牺牲,我的家人们仍然为兑现这张支票付出了血汗与泪水。就像其他一些职业一样,当兵似乎是一个家族职业。今天,美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五都是士兵,而这其中一半士兵的家庭成员也在军队当中。这意味着我们的军队在不停的要求着同一家族的人,一代接一代,让他们为国家效力。每当我被邀请谈及爱国主义或军事话题的时候我总是告诉那些人,如果他们家里没有另外一个服役,或者至少在做着另其他有生命威胁的工作为国家做贡献的人,那么他们的家庭可算不上指着这种责任延续的家庭。自由不是光靠我们的税金保护的;保护她的,还有我们的血汗,泪水和我们的年华。译者:搬砖的小路 校对:王牌自行车驾驶员